父女七日变

南京回应自行车上路无牌被罚 撤销处罚,对当事民警追责!_我的网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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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|     近日,南京一网民反映“骑自行车上路因无牌被罚50元”。

二 |     张书宁 记者刘波报道          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坚决落实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”目标,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6月5日,由南票区委政法委指导支持、南票区检察院牵头成立的“‘轻’枫南票”轻罪治理中心揭牌成立。这是我市设立的首家轻罪治理中心,该中心将通过构建“1+3+N”轻罪治理工作框架,全力打造“‘轻’枫南票”轻罪治理品牌。

三 | “‘轻’枫南票”轻罪治理中心由南票区委政法委协调统筹,采取将预防犯罪、轻罪案件办理、社会综合治理、矛盾纠纷化解等融为一体的轻罪治理模式,创新运用“矛盾化解四步法”,通过“不起诉+公益诉讼”“不起诉+行刑反向衔接”等工作机制,助推社会治理,坚持大数据思维,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效。

四 | 南票区检察院以“一站式”轻罪治理中心为依托,积极贯彻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”的基本价值追求,将轻罪治理工作融入平安南票、法治南票建设大局,提升南票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,为区域治理现代化注入新活力,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期待。24日下午,“南京交警”发布通报称:按照2024年1月1日施行的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,自行车不再属于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,上路无需上牌。           在揭牌仪式后召开的轻罪治理工作汇报会上,下发了南票区各政法单位共同会签的轻罪治理体系文件汇编;南票区检察院负责同志就轻罪治理中心建立的背景和过程、配套机制、组织架构等方面做了详细汇报;与会领导对轻微刑事案件“一站式”快速办案流程等内容进行探讨,并结合工作实际对提升南票轻罪治理工作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。据此,交管局已撤销针对其骑行无牌自行车上路行为的处罚决定,并对当事民警追究执法过错责任。此前新闻  4月23日,南京一网友发帖称,他在骑自行车时因没有牌照,被交警罚款50元。

五 |   发帖网友王先生告诉记者,4月9日下班后,他骑自行车回家,行驶到南京中山路与华侨路交叉口处,因逆行被执勤交警拦停,交警告知他非机动车逆行过路口时要下车推行。交警表示,鉴于他是首次违法,只进行警告处罚,随后又查看他自行车的牌照。  “交警说我的自行车没有牌照,要罚款。

六 | ”王先生说,他听后一脸懵,不禁提出疑问:“自行车也要上牌?”执勤交警则回复他说:“什么车上路不上牌照?连共享单车都打了钢印。”王先生虽然纳闷,但还是扫码支付了50元罚款。  交警出具的罚单显示,王先生被处罚的原因是,4月9日在南京市中山路驾驶应当登记但未登记的非机动车上路,处罚单位为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一大队。  王先生说,交完罚款后,他向同事和骑行车友谈起这个事时,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。第二天,他拨打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问题,车管所的工作人员明确回复说,根据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规定,自行车不需要再上牌了。

七 |   24日,王先生告诉记者,交警方面已经和他当面沟通,承认处罚不正确,处罚不当的原因是执勤民警未能及时掌握最新的法规。目前,他们正在走处罚撤销流程,民警已当面先把罚款退还给他,并承诺会及时告知处罚撤销进度,处理完也会通知他。  南京交警回应!  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24日发布通报称:近日,南京一网民反映骑自行车上路因无牌被罚50元。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立即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。  经查,4月9日17时46分,民警在中山路长江路路口执勤时,发现当事人王某逆向骑行自行车,对其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处罚,并对其无牌上路行为予以罚款50元处罚。  按照2024年1月1日施行的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,自行车不再属于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,上路无需上牌。据此,交管局已撤销针对其骑行无牌自行车上路行为的处罚决定,并对当事民警追究执法过错责任。  (图源网络 中国小康网综合纵览新闻、南京交警、央视新闻客户端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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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ed on:10:42:2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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